
以色列卫生部(Ministry of Health)下属医疗器械司( Medical Equipment Division),AMAR,负责医疗器械与体外诊断试剂的注册登记、进口与出口许可签发、上市流通监管及不良事件处置。依据 2012 年《医疗器械法》,以色列实行强制注册制,未载入 AMAR 注册库的器械不得进口、销售与临床使用。
监管局官网链接:https://www.gov.il/en/departments/Units/medical_equipment_unit
Medical Devices Law, 2012(2012 医疗器械法,MDA)
Medical Device Regulations 2013(注册与续期实施条例)
当医疗器械在多于一个参考国注册、且其中包含美国(FDA)时,局长应采用美国卫生主管机关确定的分类,以及其登记条件与登记期限。
境外制造商不能以自身名义直接提交注册申请,必须指定以色列本地注册持有人 IRH(Israel Registration Holder,希伯来文 נציג מורשה)。
IRH 须为以色列公民或依以色列法律设立的法人,持有 ISO 9001 认证,代表制造商向 AMAR 提交注册、续期与变更申请,作为法定联络点,并承担上市后义务(不良事件报告、召回协调、FSCA 通报等)。
注册关系以 AMAR 注册库中该产品登记记录载明的注册持有人为准,可通过第 1 节的数据库入口核验。
免于登记的器械包括检查用附件(拭子、非侵入性或口腔检查用木棒)、弹性绷带、牙线、非无菌敷料、用于非医疗器械的消毒材料、避孕套(含药避孕套除外)、女性卫生用品、棉制品、人体或物质称重衡器(早产儿用衡器除外),完整清单见 https://israelilegislation.com/laws/medical-equipment-law-2012/p-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