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里兰卡医疗器械监管主管机构为国家药品监管局NMRA(The National Medicines Regulatory Authority),依据《National Medicines Regulatory Authority Act No. 05 of 2015》开展医疗器械、药品、体外诊断产品的注册、生产、进口全链条监管工作。 医疗器械技术审评工作由MDEC医疗器械评估委员会(Medical Device Evaluation Committee)执行,委员会由医药各领域专家组成,每月召开会议对注册卷宗进行技术评定。 境外医疗器械制造商必须委托斯里兰卡本地授权代理人(Local Agent / MAH)提交全部注册申请,本地代理人对产品注册、进口、分销、不良事件处理等全部事项承担对应责任。
监管局官网链接:https://www.nmra.gov.lk/pages/medical‑devices
《National Medicines Regulatory Authority Act No. 05 of 2015》
斯里兰卡采用基于风险的分级体系,参考GHTF全球协调工作组原则,通用医疗器械分为: Class I:低风险 Class IIa:中低风险 Class IIb:中高风险 Class III:高风险
同时体系内区分Listed Devices(清单列名器械)、General Medical Devices(通用医疗器械)、IVDDs体外诊断器械。
注意:产品最终风险分类由NMRA在注册审核环节判定,制造商不能单方面确认产品类别。其中Listed Devices清单列名器械,境外制造商可豁免生产场地FMSA注册。
FMSA申请表; 本地代理人营业执照副本; 本地代理人董事会注册文件副本(如适用); 本地代理公司注册文件; 多份不同维度的制造商、本地代理人声明函(包含当地代表、厂房状态、资料真实性、其他未申报生产场地说明、重复申请撤回同意声明等); 场所主文件SMF; 产品出口国家列表。
申请表A表; 申请表B表; 样品进口许可申请表C表; 制造商设备详情文件; 制造商符合性声明、CE质量体系证书或欧盟符合性声明; CE产品需附带欧盟设计审查证书(适用时); STED技术文件概要(GHTF规范); 基本要求检查清单(GHTF规范); ISO14971风险分析报告; COA分析证书、成品测试报告; 稳定性方案与数据(适用时)。
无菌医疗器械额外提供: 无菌报告; 灭菌验证方案及报告; EO灭菌产品环氧乙烷残留检测数据; 包装完整性报告。
其他按需提供文件: 生物学评价报告(适用时); 临床评价报告(适用时); 有源器械IEC电气安全、电磁兼容报告; 带计量功能器械计量相关证书; 放射类器械原子能机构批准证书; 第三方测试报告; 软件验证确认报告; 含人/动物/基因源材料器械原材料清单、BSE牛海绵状脑病报告(适用时); 产品标签原稿、产品样本手册; IVD产品性能评估报告; 产品使用说明书IFU; 家用自测类器械需要僧伽罗语、泰米尔语、英语三语患者信息手册; 配件、试剂、耗材清单。
制造商出具的LOA授权书; ISO13485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自由销售证书FSC; 海外参考国家注册证明文件。
(1)注册流程
斯里兰卡医疗器械注册分为两大卷宗申报路径:FMSA+PRD(生产场地注册+产品注册)、仅PRD产品注册(信赖路径)。
路径一:FMSA + PRD 完整卷宗路径
路径二:仅PRD卷宗(信赖路径,无需FMSA生产场地注册)
信赖路径认可参考监管机构清单 通用医疗器械可采信: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日本、挪威、瑞士、全部欧盟成员国的上市批准。 IVD体外诊断器械可采信: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日本、挪威、瑞士、新加坡、全部欧盟成员国的上市批准。
任何产品名称、规格、包装、标签说明书、适应症的修改,必须提前向NMRA提交变更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执行; 如果变更内容会影响产品安全、质量、有效性,则不能走变更,需要重新提交全新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