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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食品安全条例》(SFCR) 要求某些食品企业准备、保存、维护和实施书面预防控制计划 (PCP),以说明如何解决食品的危害和风险。
由加拿大卫生部长制定。他们将使商品不受《食品和药品法》和《食品和药品法规》中特定禁令的约束。MA 将允许部长制定一般规则,允许食品销售和食品中的物质的使用。MA 也将允许使用经证实的健康声明。
可以续期。
2年。
依許可辦法 32 條規定,健康食品許可證展延、變更與移轉登記及換發及補發案經中央主管機關認應文件、資料不完備者,廠商應於收受中央主管機關通知後一個月內補正;必要時,得申請延長一個月,並以一次為限。屆期未補正者,予以駁回。
1. 考量產品具不同保健功效或規格標準者,需不同專業審查內容,依許可辦法第 4 條規定,中央主管機關對每一健康食品查驗登記案僅受理產品申請單一保健功效或規格標準之查驗登記案為限。
2. 倘健康食品取得第 2 項以上保健功效,將於其許可證登記內容新增之保健功效項目及敘述,且使用相同健康食品許可證字號,不另核發其他核准字號。
是的。根据RDC nº 752/2022规定,INCI命名法对所有个人护理产品、化妆品和香水的标签仍然是强制性要求。
可以续期。注册证必须在10年有效期的最后一年的前6个月,申请重新验证并缴纳对应官费;备案续期操作流程与首次备案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