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 MDA 医疗器械标签新规更新!第七版草案核心要求速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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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2-27 11:4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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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 MDA 发布了《医疗器械标签要求》指南文件第七版(MDA/GD/0026),相较于旧版,本次更新新增了电子标签(e-labelling)相关定义与要求,优化了家用设备、电子使用说明书(e-IFU)等核心条款,进一步明确了标签合规的细节规范。



https://portal.mda.gov.my/index.php/ms/pengumuman/1755-publication-of-seventh-edition-of-guidance-document-on-requirements-for-labelling-of-medical-devices

一、修订核心亮点



本次第七版指南的修订围绕电子标签合规、家用设备标签、制造商 / 授权代表信息等核心维度展开,同时删减了冗余条款,让要求更清晰,核心修订内容如下:

1. 重述适用范围,明确覆盖除 2024 豁免令外的所有医疗器械;
2. 新增电子标签(e-labelling) 官方定义,明确其合法形式与要求;
3. 明确家用医疗器械可随附纸质版全套标签,保障非专业用户使用;
4. 允许添加 AR 或进口商信息或翻译的附加标签,前提是不遮挡批次或序列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关键信息,且全程清晰耐用;
5. 细化制造商联系方式要求,本土厂商或 AR 需提供名称、地址和至少一种联系方式,海外厂商需提供名称、地址和官网;
6. 调整 e-IFU 适用规则,专业用户设备可直接使用,家用设备是否适用需结合实施风险判断;
7. 强制要求制造商为 e-IFU 实施开展风险分析并记录存档,明确 10 项核心考量点;
8. 移除家用设备马来语电子说明书、专业设备电子手册等冗余条款,统一电子手册合规要求;
9. 新增电子标签可访问性专项要求,兼顾残障人士、老年人等特殊用户群体;
10. 规范 e-IFU 版本管理,要求电子与纸质说明书版本一致,变更需符合马来西亚医疗器械变更通知指南。
二、通用标签核心要求



新版指南对医疗器械标签的通用要求做了进一步明确,从标注义务、语言、内容、位置等方面划定了合规底线,所有企业需严格遵守:

(一)基本标注义务

无适当标签的器械不得入市;为他人使用或临床试验用器械,必须随附标签;已注册器械需在注册日起 6 个月内标注马来西亚医疗器械注册号,鼓励使用注册证书上的 QR 码标注注册号。

(二)语言要求

家用医疗器械强制使用马来语;其他类型器械标签使用英语;可根据需要添加其他语言,且马来语翻译需直接体现在标签上。

(三)标签物理要求

标签需清晰、永久、醒目,载体、格式、内容需匹配器械用途和用户的专业知识水平,必要时搭配图纸或图表辅助理解;若使用国际通用符号,含义不明确时(如家用设备、新符号)需附加解释。

(四)核心内容要求

标签必须包含器械名称或型号、批次序列号(按需)、有效期生产日期(按需)、存储条件、制造商或 AR 详细信息、技术参数、使用说明、安全警示禁忌、售后维护需求、处置信息(按需)等;所有标签信息需符合马来西亚医疗器械广告准则(MDA/GD/0032)。

(五)标签位置要求

核心识别和安全使用信息优先标注在器械本体 / 初级包装 / 次级包装上,无法实现时可放在附页手册中;注册号、制造商或 AR 信息、QR 码需在销售点可直接查看;多器械组合包装可仅附一份标签,用户要求时需补充。
三、电子标签(e-labelling)全维度规范



电子标签是本次修订的重中之重,指南不仅明确定义,还从适用范围、风险分析、可访问性、版本管理等方面制定了全流程合规要求,成为企业合规的核心考点。

(一)电子标签的定义与合法形式

电子标签指制造商以电子形式提供的与器械相关的所有标签内容,合法形式包括:URL、二维码(QR)、唯一设备标识(UDI)、条形码、射频识别(RFID),其中 UDI 同时承担器械追溯和信息获取的双重作用。

(二)e-IFU 适用规则

专业用户使用的器械:可直接使用 e-IFU;
家用医疗器械:e-IFU 的实施取决于风险评估结果,低风险可适用,高风险需谨慎评估。重要要求是用户有权要求免费获取纸质版 e-IFU 内容,制造商需在风险评估规定时间内无延迟提供。

(三)强制风险分析要求

制造商实施 e-IFU 前必须开展风险分析并记录存档,分析需覆盖 10 项核心点:用户知识经验、器械使用环境、电子资源可访问性、数据防篡改措施、软硬件故障的安全备份、医疗紧急情况的纸质信息保障、网络或网站不可用的应对、纸质版提供时限、多设备兼容性、e-IFU 版本管理。

(四)电子标签可访问性专项要求

这是本次新增的关键条款,旨在保障所有用户的使用权益,核心要求包括:

1. e-IFU 需采用通用数字格式,字体清晰、对比度足够、支持字体调大,适配视障或认知障碍用户,可按需提供视频或音频形式的动态内容;
2. 器械或包装上需设置直接访问入口(QR 码 / 条形码 / URL),方便用户获取 e-IFU;
3. e-IFU 需支持离线下载或查看,软件或 APP 类器械的 e-IFU 需在产品内设置清晰入口(如用户指南);
4. 每份 e-IFU 需清晰显示版本号、发布日期或修订历史;
5. 制造商需提供客户支持渠道(热线 / 聊天机器人 / 官网门户),协助解决 e-IFU 访问问题;
6. 建立防篡改措施,确保 e-IFU 数据完整性,符合监管要求。

(五)电子手册与版本管理

所有电子操作手册的实施均需开展风险分析并记录;制造商需制定电子文档建立和修订的标准化流程;电子标签的任何变更需符合《已注册医疗器械变更通知指南》(MDA/GD/0020),且纸质说明书需在规定时限内同步修订,确保电子与纸质版本信息一致。
四、特殊品类附加标签要求



针对 IVD 器械、无菌 / 一次性 / 可重复使用器械、翻新器械等特殊品类,指南制定了专项标签要求,企业需按需补充:

(一)IVD

需额外标注预期用途、分析物类型、检测定性或定量、标本类型、检测方法、适用仪器、检测原理、干扰物质、分析性能、参考区间等,同时明确量值溯源性、研究设计相关信息。

(二)其他特殊器械

无菌器械:标注无菌标识、包装破损后的注意事项或重新灭菌方法;
一次性器械:明确一次性使用标识;
可重复使用器械:标注清洁 / 消毒 / 灭菌说明、最大使用次数或报废标准;
翻新器械:标注翻新医疗器械标识和翻新日期;
科研用器械:强制标注“research use only”;
辐射发射器械:标注辐射性质、防护措施、运输或存储风险防控要求。
五、合规红线



新版指南明确划定了标签合规的禁止性条款,企业需严格规避,避免合规风险:

1. 标签中不得直接或间接暗示产品获得 MDA 的推广或背书(招标文件要求除外);
2. 禁止在医疗器械标签上使用 MDA 官方 logo;
3. 不得在批次或序列号、生产日期、有效期上叠加贴标,附加标签不得遮挡上述关键信息;
4. 电子标签内容不得与产品注册时获批的纸质说明书内容不一致;
5. 未开展风险分析并记录的,不得实施 e-IFU 或电子手册。
六、结语



作为马来西亚医疗器械入市的核心合规环节,标签合规直接影响产品的市场准入和流通,企业需紧跟 MDA 的监管要求,及时调整标签设计与管理流程,确保产品全流程合规。如果需要进一步了解,欢迎咨询 Wiselink 知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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